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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同居关系在我国

婚姻家庭
2023-10-10 20:06: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的种类有:
    1、一方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另一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2、男女双方未婚均无配偶共同居住;
    3、男女双方都有配偶而共同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认定同居关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应当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2、其双方当事人不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
    3、该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夫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同居从内部关系来讲应作以下处理:
    1、倘若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就财产或抚养权纠纷协商或者是诉讼处理;
    2、倘若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同居的,财产或抚养权纠纷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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