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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去逝后,弟弟成了户主,我的户口也在上面,怎么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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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1:48:4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分户要有一定的条件,必须有单独的房产,年满18周岁,已经成家或者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分别生活的;或者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等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公安机关户籍科。
  • 法律分析:分户要有一定的条件,必须有单独的房产,年满18周岁,已经成家或者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分别生活的;或者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等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法律分析:办理户口人员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才能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法律依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 过户其实包含了买卖、赠与、继承、离婚分割、法院判定等方式!
    产权证有父亲与儿子两人的名字,表示房子属于两个人共有。首先,需要确认各占多少份额,如果没有约定,一般默认各占50%。
    如果父亲过世,儿子拥有的份额不受任何影响!父亲过世,则只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法定继承人都有资格继承,包括父亲的父母(即儿子的爷爷、奶奶)、父亲的配偶(即儿子的母亲)、父亲的子女(即儿子和儿子的兄弟姐妹)。
    在办理继承过户,如果父亲有立遗嘱,则按遗嘱办理继承过户登记;如果父亲没有立遗嘱,则由有资格继承的人员平均分配父亲所占有的份额!如果其他有资格继承的人都放弃继承资格,则可以由儿子继承父亲拥有的全部份额。
  • 原则上不能分户,因为在原则上共用的一个户口本。但是如果兄弟结婚了,可以凭结婚证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把已婚人员和家庭其他兄弟分开,另立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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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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