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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请问,自己的房子亲戚住着不搬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3-10-10 13:08: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你好。此种情况下,你有权以房屋所有权被侵害为由,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从房屋搬离。若对方耍赖不走,建议报警处理。你有权将他的物品搬走,但应当妥善放置,等待对方取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可以协商或起诉的
  • 可以的,如果你已经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就已经属于你了,原房东拒不搬离属于侵占你的财产,你可以先报警处理,如果执意不搬离,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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