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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交社保,到哪里举报?

劳动纠纷
2023-10-10 08:53: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一、公司不交社保怎么举报
    1、公司不交社保举报方式如下:
    (1)公司没给公司员工购买社保的话,那么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并且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
    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二、公司缴纳社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申请书原件;
    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
    6、公司的公章及50元工本费。
  • 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我国法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公司不交社保举报方式如下:
    1、公司没给公司员工购买社保的话,那么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并且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缴纳社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申请书原件;
    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
    6、公司的公章及50元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
    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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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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