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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了解一下受贿罪中的财产和劳务费之间的界限在哪啊 我有个亲戚收了别人的钱,但是他说是他自己的劳务所得,自己帮别人提供了一个介绍服务,他以前做过介绍服务,现在是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案件
2023-10-10 09:37: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介绍他人进行违法行为获得财产就不属于劳务所得。
  • 你好,即使介绍也不能收取费用


  • 法律分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以下情况属于受贿罪: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
    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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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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