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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之前离婚带走我户口,后面又结婚把我户口放在后面这个老公这里,然后又离婚了,男方要求户口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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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14:01: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或者向法院请求协助。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迁移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其
    一、迁回原籍;其
    二、另立门户;其
    三、再婚后再迁。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去。离婚后,当事人要将户口迁回去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当事人确实已经和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因离婚需要迁户口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请求,让当事人将本人的户口迁回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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