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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更改离婚协议抚养权,还要孩子出生证明吗

婚姻家庭
2023-10-09 19:25:5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什么原因要更改离婚协议呢
  • 你好,在吗?不需要,两人商量
  • 一般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不可以更改。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任意更改的,父母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选择和对方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有法定理由的,人民法院才会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变更抚养权协议应当写明甲方(男方)、乙方(女方)的身份信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x年x月x日起随男方/女方生活,男方/女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女方/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为了保障协议的效力,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到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但是这并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必经程序。
    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只需要双方签订协议,并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么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备案手续。如果是通过法院离婚的,那么需要到法院办理备案手续。
    公证并不是必须的。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您好,更改孩子抚养权,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如果不是到法院变更,不需要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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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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