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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们接土地官司吗

征地拆迁
2023-10-09 09:14: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请问具体是什么案件纠纷的
  • 可以描述案件具体情况
  • 目前土地权属争议采用“当事人协商——政府处理——法院裁决”的“三步走”处理模式。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土地登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权属产生争议的,对人民政府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 法律分析:土地权属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判决的,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确认土地的权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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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