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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开一家药材的加工厂需要什么证件啊

公司企业
2023-10-09 09:58: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去市场管理局咨询!
  • 这是需要请问市场监督局的
  •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中药加工厂开办条件具体如下:
    1、厂址、规模、制剂类型等一系列的陈述报告;
    2、健全的设施,包括净料库、暂存库、成品库、炮制车间、炮制设备,化验室等;
    3、洁净区的菌检要符合制剂要求。
    中药加工厂的开办流程是什么
    中药加工厂的开办流程具体如下:
    1、在工商核准名称;
    2、前往卫生局领生产许可证,工人的健康证;
    3、名称核定再验资;
    4、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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