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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不要孩子,要男方给她20万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23-10-09 07:44:4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只要男方没犯重大错误,女方要求20万的赔偿都是不合理的。 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合理,要求20万的具体案例。 否则只要男方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女方要求的二十万精神损失费都是不合法理的,并不会被法院认同
  • 您好,在法律上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双方协商,是可以的。
  • 双方协商离婚,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您好,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 20万是财产分割还是其他
  • 法律分析:一方不要孩子但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均不要孩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及生活条件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条件好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合不合理不好判断,但法律没有规定谁提出离婚就必须给对方赔偿,除非有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的情形才可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离婚一般都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协商决定或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原则上孩子不满两岁应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不想要孩子,那么女方需要给男方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应协商好抚养费的数目,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消费水平等决定,原则上抚养费一般是女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是出于一方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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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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