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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砖厂上班机器导致死亡

劳动纠纷
2023-10-14 08:44:40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单位怎么说
  • 你好,工伤认定是要做的,具体说说帮你分析
  • 这种情况应该可以认定工伤,要求工伤赔偿
  • 你好 上班期间因工伤亡的,构成工伤
  • 你好,请问可以帮到你吗?
  • 你好 现在是协商赔偿了吗
  •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申请理赔的流程如下: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向社保局或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死亡的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发生因工伤死亡的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确定后续的赔偿事宜。法律依据:发生因工伤死亡的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确定后续的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申请工伤认定,主张赔偿
  • 你好,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可以任性工亡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 砖厂上班,因砖厂机器故障致人死亡,属于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你好,属于工亡,可以通过工亡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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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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