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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是我的名字,离婚后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姻家庭
2023-10-08 19:10:3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您父亲可以证明是以他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可以认为是您父亲对子女的赠予。如果是以婚后产生的收益购买的,经过夫妻同意的,可以认为是父亲和继母对子女的赠予,如果继母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只要钱是婚后收益购买的,无论写谁的名字,继母是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
  • 你好,房子首付还是按揭,是谁给的钱
  • 你好,你是咨询分割财产的案子

  • 您好!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后另一方有房产分割权。
  • 法律分析:可以的。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结婚后用自己个人财产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其房子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哪怕是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主张分割该套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这个是你婚后再买的吧
  • 是哪个离婚 能作为谁的财产分割吗还是啥
  • 你好,一般是父亲赠与你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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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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