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跟前妻没有领证结婚,但是有孩子和房产,她的户口也在我家户口本上,还是显示已婚,现在分开了想再婚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0-08 08:47:3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跟前妻没有领证结婚,应属于同居关系,双方有孩子和房产,她的户口也在你家户口本上,还是显示已婚,现在分开了想再婚,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房产分割,并同时解除双方同居关系。
  • 户口本上有小孩的不管有没有领证都算结婚,要处理好户口,否则算重婚
  • 你好,请问是她显示已婚,你是未婚吗?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再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应当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登记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登记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户口本上有小孩的不管有没有领证都算结婚,要处理好户口,否则算重婚
  • 双方没有领证结婚,但是有孩子和房产,户口也在一家户口本上,还是显示已婚,现在分开了想再婚,如果属于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才能再婚,否则涉嫌重婚。建议提供相关材料,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