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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入职一个月,现在第二个月正式工,现在不是国庆放假么,但是我家里有事,本来7号上班,我去不了,我就给领导请1-2天假,领导不批准,说7号到不了,让自己去办理离职手续,我这事情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能得到哪方面的赔偿

劳动纠纷
2023-10-09 10:26: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而不支付的,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的,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 离职是否有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1、按照法律规定,事假是可以不给工资的。
    2、加班费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平时工作加班,按
    1.5倍支付加班工资。
    一种是双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倒休的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
    还有一种是法定节假日,3倍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让上岗一直放假能申请劳动仲裁吗?你怎么看?公司不让上岗一直放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未超过申请仲裁期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应从中断时开始重新计算。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期间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公司违法将劳动者开除了这个时候,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这个时候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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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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