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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一楼,厨房下水管道经常会反水。应该找谁处理

房产纠纷
2023-10-07 14:55: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向物业反映;也可向街道办物管科举报维权
  • 法律分析: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超出保修期属于自己的责任。
    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会出现以下情况: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厨房主下水管道漏水房子在保修期内属于开发商责任,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楼上厨房下水管在楼下漏水的情况,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由不同人负责: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可以找物业来协调,或者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然后可以根据报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其主张赔偿。
    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参照民事纠纷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保修期内找开发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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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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