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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儿子结婚,把儿媳的名字加到自己的房本有没有风险?谢谢

房产纠纷
2023-10-08 14:37:3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确定要结婚加名字商量好就可以。风险只有离婚时候才可能有
  • 有一定风险,具体看感情好坏,具体电话联系或面谈
  • 您好,存在风险,加名字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 建议谨慎;婚姻自由,财产不自由;
  • 风险有的,加名后成了共有产权人
  •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的名字,必须要得到房产所有人的同意,除此之外,还要取得房产证等其他的条件。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就是将房子直接赠与另一半,一起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第二种是转让,也称为过户。
    就是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更改或者增加另一半的名字或者是直接过户给自己的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1.需要看加名字时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或者加名字时有没有明确约定这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2.如果是在婚后加的名字,也没有明确约定,可视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予,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婚后财产;
    3.如果婚前加的名字或者是加名字时有明确约定被赠与人为自己子女一方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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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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