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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其非农业户口的儿女能继续包其土地吗?

征地拆迁
2023-10-09 14:05: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承包的土地,父母已去世,子女无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该土地使用权。
  • 你好,可以进行继承使用权
  • 法律分析:父母的承包地不是遗产,子女没有继承权。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不属于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法律意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但是父母先后去世,生前的承包地没有到期,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的土地,父母亲已去世,子女无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该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子女有权在父母承包集体土地期限内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尽管子女户籍已经迁出,但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要重新分配,这个时候,没有农村户籍的子女就不能继续耕种了

  • 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去世了,非农户籍子女,是不可以继承其父母生前的耕地承办权的。农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只有拥有本村户口的村民,才享有本村土地的承办权及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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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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