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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订婚了 怀孕了 男方不给完彩礼钱

婚姻家庭
2023-10-05 21:54: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彩礼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法律上没有必须要求男方给付彩礼的规定。您可以和对方再协商下,您也要慎重考虑下孩子的问题。选择流产,流产对女方身体损害很大,要好好修养。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按照公平原则,两人共同承担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费用双方协商,如果男方不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选择要孩子,不管分手与否,二人都应该共同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一方应该给付抚养费。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维权,进一步沟通我
  • 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彩礼。且后两种情形,应当以离婚为前提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可起诉主张返还彩礼。且后两项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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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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