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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业主拖欠工程款问题

建筑工程
2023-10-17 10:43: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请问,是否有签订合同,关于工期延误,是否有合同的相关约定。
  • 你好,根据当初你们签订的施工合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准备相关资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这个属于违约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解决
  •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而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09)》第九条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z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 法律分析:工期拖延,就是建筑工程合同违约的一种。根据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而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09)》 第九条
    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z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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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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