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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一个女生谈恋爱,她假装很有钱,而且已经成年了,实则用的父母的钱给我转账了3500,现在她的父母要求归还,请问一下我是否应该在对方规定的时间内偿还

婚姻家庭
2023-10-05 21:08: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的话,是应当返还的
  • 应该偿还,不能有经济纠纷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的钱,属于自愿赠与的,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已经赠与的费特殊情况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转账的金额具有特殊的含义,如庆祝纪念日而转账的,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行为,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这部分的转账。如果转账的数额较大,在有可以证明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之下,可以请求返还。
    如果有相关记录或证据表明该转账是借款的,则可基于借贷关系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转账的金额具有特殊的含义,如庆祝纪念日而转账的,会被认定为自愿赠与行为,对方有权不予退还这部分的转账。如果转账的数额较大,在有可以证明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之下,可以请求返还。
    如果有相关记录或证据表明该转账是借款的,则可基于借贷关系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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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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