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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学校门口被人打了两巴掌没有还手,报警后警察来到现场,由于打人者要考试进入了考场,警察没有把肇事者带走,带着被打者去派出所做了笔录,然后就没有后续了。请问现在还能有后续么

损害赔偿
2023-10-04 18:16: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打了报警后会根据当事人的受伤害程度去处理。被他人殴打报警后,警察会依据是否构成犯罪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伤害较为轻微,达成协议的,一般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在学校打架双方家长可以协商赔偿,学校应该对其做出处分,被打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报案。学校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监管过失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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