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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朋友分手了,给他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10-08 10:29:5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恋爱关系的终止并不属于法定可以撤销赠予的情形。 因此,一方主张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的礼物是无法获得支持的。 另外,司法实践中,恋爱双方分手后,一方经常以“彩礼”或者“借款”为理由,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价值较高的礼物或者金钱,正如本案中朱某所主张所送的礼物均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你好,可以进行诉讼,要求返还
  • 分手以后,钱肯定是能够要回来的,主要这钱如果是你主动给别人的,别人没给你要的话,这估计就是要不回来了,但是如果是对方找你借的,那基本上还是能够要回来的,如果对方不给你,你可以选择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
  • 男朋友给的钱分手了是否需要还,要分情况。如果钱不多,男方不需要还的,可以不还,如果男方要求还,但没有是赠与的相关证据的,一般要求返还。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法律分析:两个人谈恋爱期间花的钱,是不需要还的,除非有明确的借款证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可以报警,提交非自愿赠与证据,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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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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