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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导致怀孕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0-04 11:26: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咨询怀孕的案子
  • 法律分析: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未婚先孕堕胎的,可以和男方协商补偿。一般来说需要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只要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怀孕,男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孩子出生,男方应当抚养孩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抚养费: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 法律分析:对于恋爱期间怀孕后人工流产的,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从法律上讲,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恋爱或同居者之间仍然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不像夫妻那样彼此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所以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支持。依据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行为中的侵权者才可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而侵权行为的一个必备法律要件是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而对于恋爱或同居的男女而言,发生性行为系双方自愿,即便造成了损害后果,但由于男方并不具备侵权的主客观要件,故对损害结果,女方不能要求男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但可以要求承担合理的手术费用和营养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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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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