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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追尾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3-10-06 19:08: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报警,等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
  • 你好,可以报交警划分责任后处理
  • 汽车追尾的处理方法: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保存现场证据
    2、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自行协商处理赔偿。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刻报警;
    3、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防发生新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汽车追尾的处理方法: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保存现场证据;
    2、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可自行协商处理赔偿。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刻报警;
    3、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防发生新的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车辆追尾的,当事人可以这样处理:
    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优先保护第一现场并及时拍照;
    2、查询双方人员伤亡情况;
    3、如果无人员伤亡,对于追尾造成的损失,双自行协商,无需报警。如果协商不成功应及时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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