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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说未婚先孕,男方给了女方彩礼,而女方不想处了也就是说想分手彩礼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0-07 09:42: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这边是男方还是女方呢
  • 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的,在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婚生子后分手彩礼需要返还一部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需要以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权要求返还。第一种,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返还;这显然已经登记结婚后不符合此种情况;第二种,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现在以离婚为前提同时要求返还彩礼的,视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确实未共同居住的应当返还;第三种,因为给付彩礼而造成支付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的,现以离婚为前提,也应当返还。
    结婚给付“彩礼”,是我国传统的婚嫁习俗。关于彩礼的性质,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数额不断提高,小到几千块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甚至是几十万的汽车、房子。
    那么离婚时,对于男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呢?对此,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返还的数额又如何确定?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彩礼的实际用途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已举办了婚姻仪式并且同居生活,但是由于男方拒绝登记结婚,导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对于该款项,女方是可不予返还的。
  •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全部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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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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