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过罪能当村干部。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可以参加选举,但是因为其行为与活动范围受到法律限制,所以不宜担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身管理、自身教育、自身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当选的村干部坐牢的,职务自行终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