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处理为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