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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起诉跟我离婚,我不离婚,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0-03 11:52: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关键看当事人想不想离婚。如果当事人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话,建议当事人收集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劝妻子撤诉。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起诉离婚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该积极应诉,作为被告方,要按期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理由提出反驳。如果主张离婚的,要出示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证据。
    主张不离婚的,则需提供双方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该采取下列办法应对:
    1、如果当事人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
    2、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话,建议当事人收集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劝妻子撤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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