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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妻离婚快一年了,离婚的时候两个小孩归我扶养,她没有给抚养费,判决书也很清楚探望要经过我的同意才可以,但是现在她探望小孩根本不经过我的同意直接接走小孩。经常打电话给小孩。这种我可以起诉她倾权吗?

婚姻家庭
2023-10-04 15:16:2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法律问题是纠纷吗,不合理可以起诉
  • 你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稍后给您回答
  • 夫妻的话,他也有探望权,但是说他要
  • 你好,可以起诉后进行调解的
  • 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 探视权包括接走孩子住几天。关于接走孩子的相关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的,还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如果不抚养孩子需要带孩子外出需要获得抚养孩子一方的同意。如果认为对方带走孩子对孩子的生活习惯影响很大,不利于孩子的教育,可以拒绝让对方带走孩子的,可以要求对方在你或者第三方例如居委会的监督下行使探视权。
    没有任何理由拒给抚养费用,这是他的义务,建议起诉对方①对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②支付孩子抚养费用。
    直接到法院起诉,申请法律援助,对方恶心你也恶心对方。
    至于对方是否幸福,不要再去理会,那是自找不开心。
    难道你的开心建立在他的不幸福上,他幸福你就不开心吗,既然离婚了好好抚养孩子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 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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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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