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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全款给儿子买的房子 房产证已经出来了,还能写房产赠予协议吗?如果后续儿媳又要加名字 离婚她会分走一部分吗

婚姻家庭
2023-10-02 18:26: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进行书面约定,约定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婚后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给一方买房,写一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进行书面约定,约定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婚后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给一方买房,写一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赠与如果没有公证或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取消,你可以和对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变更为附条件的赠与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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