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恋爱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除非一方能够证明财产为其个人单独所有。即使是以夫妻关系同居,但是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为非法同居关系。在这期间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五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