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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受伤出院了,保险理赔完他不满意,又找我赔偿他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3-10-02 14:26: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其次,赔偿项目。
    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损失,超过部分按肇事方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的标准:城镇居民: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于农村户籍的伤者,如能证明其在城镇务工,且收入来源于城镇,在城镇居住,也可按照城镇标准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致伤后的索赔方式为:
    1、双方自行协商赔偿的相关事宜;
    2、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协商赔偿的事宜;
    3、协商都不成功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你方全责,对方对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要你额外再拿钱,你可以不予理睬,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自有自己方的保险公司为你出谋划策,法律途径走起,总归能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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