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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子被骗,男子重婚,生育的孩子男方有权争取抚养权吗?

婚姻家庭
2023-10-06 09:10:5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然有权争取抚养权了,但最终抚养权归谁由法院结合小孩的年龄、抚养情况来判断;
    总的原则是看小孩跟谁生活对小孩的学习、成长更为有利。
  • 非婚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抚养权和继承权
  • 您好,孩子的生父是有权利争取抚养权的
  • 未满两周岁的小孩子是由女方抚养的。
  • 你好,我稍后给您来电解答。
  • 你好,这是可以争取到的
  • 重婚后的孩子抚养权,可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重婚属于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进行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法律分析:法院院一般按下列情形来判抚养权:
    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重婚后的孩子抚养权,可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重婚属于无效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如果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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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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