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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老板微信发了信息说感觉我不适合他们的工作,让我国庆后不用去上班 。我回复了好的,到时候回去收拾东西和交接。请问这样的情况还能提出让公司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0-03 10:12: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试用期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的,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追问:像这种情况,仲裁一般能赔多少。9月份社保也没帮我交
  •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加班费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的;或者解约后,未依法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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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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