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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起诉离婚 需要提供什么

婚姻家庭
2023-10-25 15:37: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与你对象协商离婚没有?可以起诉
  • 您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来办理离婚诉讼
  • 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
  •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
    1、符合条件的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起诉离婚需提交法院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
    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审理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简易程序最快为立案后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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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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