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申请异地就医之后,然后出院已经报销了。但是每个月都要去复诊 去复诊的时候 还可以报销治疗费用吗

劳动纠纷
2023-10-04 16:04: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销医药费可以报销的。
  • 法律分析: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
    一、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二、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
    一、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二、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用。
    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办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医疗费用。
    第三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本市辖区内依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承办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业务。
  • 复诊可以报销的,你从哪边异地?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