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姨夫在上海开了一个废品收购站,在今年1月份的一天,他接到有卖废报纸的生意,他就前去收购报纸,其中有一个纸板箱,箱子里面有报纸,卖的人叫我姨夫整个箱子拿走,当时我姨夫是看到了有个黑色的东西,而且自己感觉可能有点值钱,但他还是把箱子给拿走了,后来卖报纸的人报警了,称那箱子里的笔记本是我姨夫偷走的。当时警察到我姨夫店里的时候,看到笔记本跟废报纸一起装在一个旧的袋子里,警察把我姨夫带走了,至现在已经快有2个月了,亲人也不让去探望,一直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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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程序后,警方应当通知家属。但家属不可以探望,只有律师可以.处理时效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定,一般最长不超过7个半月.律师费,在公安阶段为6千元.
上海市四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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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根律师、熊立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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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