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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有收据,没签认购书的,可以退吗?

合同纠纷
2023-09-30 15:22: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据您所述,需要根据您与对方的约定等综合判断,如有约定的,可以主张对方履行约定,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您的权益
  •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购房定金处理分为四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1、买房交了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分情况。要看交定金时双方的协定,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都是可以退的。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肌禒冠溉攉防圭狮氦饯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买房定金一般不可以退,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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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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