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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赠予女儿购房款,女儿去世了,能够收回房子或钱吗?如果可以收回,有时间限制吗?

继承
2023-10-10 11:48:4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样的情况是不能要回的。父母赠予子女的财产属于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赠与手续,财产即转移所有权,成为子女个人财产。 在子女去世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追回已经赠与的财产的。
    法律法规,赠与人在赠与时可以约定赠与财产的用途、条件或附义务。要是父母在赠与财产时确实有明确表达返还的意愿,并在遗嘱中明确写明了这一要求,那样在子女去世后,父母 通过遗嘱来主张返还财产的权利。 是否能够成功追回财产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遗嘱的有效性、财产的性质等等。
  • 根据法律规定,父亲赠予女儿的购房款是否能够收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存在赠与合同或文件,可能需要法院裁决。时间限制取决于赠与行为的性质和当地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
  • 需要看当时给钱的时候是否有书面协议。可以详细描述一下情况
  • 您好 女儿去世赠予可以收回,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您好,不能收回,除非赠与当时附有某条件。
  • 您好,具体需要根据您的情况来沟通
  • 您好您看房子名字是谁的?
  • 法律分析:赠与房产可以要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可以撤销赠与。
    除此之外,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因此,如果发生上述情形的,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ニ)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不可以收回了!对于赠与的财产,在没有给付以前,赠与人是可以改变的,但一旦给付就不能再要回去,尤其是房产,已经登记到受赠人名下了,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除非受赠人同意退回。
  • 不可以收回了!对于赠与的财产,在没有给付以前,赠与人是可以改变的,但一旦给付就不能再要回去,尤其是房产,已经登记到受赠人名下了,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除非受赠人同意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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