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外来人员,我想咨询一下我所遇到的一棘手问题。请您多费心了。我于2004年9月份从房东手中盘下他的店(带货)。当时说好货的价格按进价算,只是没有写合同。店面房的租金是一年6万,租金半年一付。签了个为期二年的合同。因为我们不懂行。同时还交了个房屋转让费2万元。还有所有的货款20多万都全部一次交清了。 现在我们和房东除了这个租房合同和这个房屋转让费的手据以外就没有其它什么手据和有文字写的协议域合同之类的东西。后来我们发现货款有差价,从2004年的12月我们就通知房东货款差错价,房东至今不予理会。所以我们跟房东闹过一次不愉快。到2006年的9月份店面房就要到期限了。接下来房东要把房价加到8万,而我们旁边的房价都在5到6万。所以我们有以下几个问题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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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困难,你们不仅仅是租房,还转让了店面,货款怎么结算,你们当时没有任何依据,更何况你们款项全部付清,可以要求出具正式发票,房屋涨价的幅度主要依据市场行情及你们之间协商程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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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