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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前夫还上门闹事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10-07 17:46: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前夫是因为什么原因上门闹事,如果协商不好可以采取法律方式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您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一般是协商。协商不成;就报警了;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想离婚的一方随时有权利提出离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无理取闹,可以选择报警。
    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是最有效的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这时候前夫还来进行骚扰,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前夫侵犯个人隐私、侵犯身体健康等。
    如果对方还存在暴力行为,要注意留下受伤的证据,到医院做伤情鉴定,然后起诉到法院,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如果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就涉嫌违法。按照规定,四类案件可以申请禁止令:一是婚姻、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案件;二是继承案件;三是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人身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纠纷;四是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自诉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
    2.由当地村办事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司法单位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3.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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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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