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没有开刃的蝴蝶刀算不算管制道具

其他
2023-09-29 05:48: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犯法。法律没有规定,法无禁止皆可为。未开刃的蝴蝶刀不是管制刀具。如果未开刀刃则不属于管制刀 具,不违法。若已经开了刀 刃,则属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属于管制器具。无论是随身携带还是在包裹中夹带,均是违法行为。如果被查获,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里没有开不开刃一说。只要符合认定标准就是管制刀具,没开刃的也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