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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被拘留人,大概多久可以给他送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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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6:27: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委托代理人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 根据你的陈述,一般随时可以

  • 1.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送东西到看守所的,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
    2.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因此,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如果确实需要相关物品,那么其家人还是可以送东西的
  • 看守所拘留期间,周六周日可以送东西进去。
    看守所一般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也就是干警会值班一天,所以没有双休的说法。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周六日是探视高峰期,因为大部分人周末时间多些。
    所以周末可以探视。未下判决的不允许探视的,送东西在探视时间是可以的,没明确规定不行。但送的东西有限制,必须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
    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第十一条 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在《换押证》上加盖公章,注明承接时间后,及时送交看守所。看守所凭该《换押证》办理被羁押人犯的换押手续,并立即开具回执退回移送机关。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
    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 看守所拘留期间,周六周日可以送东西进去。
    看守所一般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也就是干警会值班一天,所以没有双休的说法。在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周六日是探视高峰期,因为大部分人周末时间多些。
    所以周末可以探视。未下判决的不允许探视的,送东西在探视时间是可以的,没明确规定不行。但送的东西有限制,必须是生活用品及部分可以送的食物。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
    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第十一条 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在《换押证》上加盖公章,注明承接时间后,及时送交看守所。看守所凭该《换押证》办理被羁押人犯的换押手续,并立即开具回执退回移送机关。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四十九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
    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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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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