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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社保补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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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7:23: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社保补缴金额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包括工资、社保基数、补缴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准确计算。
    追问:北京社保,2021年4月入职以来都是按照北京市社保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员工工资9000元/月
  • 您好,按正常缴纳基数计算就可以
  • 你好,按照缴纳金额和时间计算
  • 法律分析:补交社保费用计算公式:社保补缴基数×社保补缴比例。社保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社保补缴的方法:个人补缴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再审核通过后,按核定之后的应缴数额进行补缴;单位补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除补缴应缴数额外,还要缴纳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保补交费用到当地的社保局缴纳即可。
    社保补交费用的计算是按用人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0%来计算,并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向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其中欠缴养老保险的还需缴纳相应的利息。
    各地区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一般流程如下: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打印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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