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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执行问题

债权债务
2023-09-29 17:15:3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什么问题?如涉及隐私可以电询,为您详细分析。
  • 你好,请详细说明为您核实分析
  • 你好,现在是已经起诉过了么?
  • 您好 您这边是债务的什么问题
  • 我们可以帮你起诉,可以解决
  • 债务执行问题
    执行立案申请
  • 债务执行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 法律分析:债务执行不了的原因分很多种,如果是因为执行法院有执行条件但是不作为导致的,那么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如果是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的,那么执行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待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连带债务的执行方式:
    1、同时式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按份合并执行法。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3、转换式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关于债务纠纷法院的执行:会由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强制措施,但执行财产的范围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你好请详细案情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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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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