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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几年后才发现前夫婚内的时候拿了夫妻共同财产买了小产权房,能不能追回来

婚姻家庭
2023-10-03 19:36:33
共有2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前夫和情人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花费了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返还这些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证明这些钱是你们共同财产,而不是前夫个人的财产。

    如果你和前夫关系良好,可以尝试和他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要求他退回这些钱或者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前夫同意,你们可以签署协议,以便将来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
  • 如果能够证明,别墅和房屋是婚内前夫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因前夫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能够证明前夫是离婚婚内共同财产购买的,可以起诉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让律师介入进行处理
  • 什么时候发现的呢,你现在有哪些证据呢
  • 请问是否有证据呢?需要进一步沟通。
  •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诉讼维权的
  • 您好!这种情况下可以的追回来的
  • 你好,可以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 你好,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下s
  • 有相关证据可以收集并保存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你好 这边建议起诉追回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一般还能追回。在夫妻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首先,可以先确定该笔私房钱是否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最后,离婚后才发先对方有私房钱的,属于隐藏财产,可以及时去法院请求再次分割。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财产过户属于一方对共同财产擅自买卖的情况下,可以追回,但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且已经登记的情况下,不得追回,只能在离婚时,向擅自处分的配偶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你好,可以委托我们协助处理
  • 您好,有证据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H
  • 你好,这个房产依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 有诉讼时效,三年内是可以追回
  •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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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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