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请问 我给私人借贷了3万一天收取600利息 实在支撑不了 这个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9-27 15:25: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私人之间借贷的利息确定方式有:
    1、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私人之间借贷的利息确定方式有:
    1、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个人之间借款约定的利息过高可以双方协商之后降低,私人借款中双方约定利息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可以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判令返还。 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虽然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是可以协商约定在借贷期间的利息的,但是不的超过银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于那些约定的利息比较高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降低,对于无法的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由于此种利息过高的情形是违法的,故而诉讼请求会被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