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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人打,派出所对他做出了处罚,他去复议,然后现在撤销了对他的处罚决定

行政纠纷
2023-09-27 15:38: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为什么会被撤销呢?一般情况很难被撤销的
  • 您好,这种情况事对方复议成功了。

  • 1、被他人打了一拳,当事人报警的,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一般派出所会调解结案,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派出所会根据案情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被他人打了一拳,当事人报警的,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一般派出所会调解结案,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派出所会根据案情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可以申请复议。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打人者违法的行政责任。但是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警方仅能够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受害人仅能就民事赔偿部分单独发起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受害人,可以在民事诉状之中提出赔偿因被打所导致的损失,同时要求打人者书面道歉或登报道歉。
    最终由法院根据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和最终陈述的情形作出判决。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会被警方依法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符合结伙殴打他人、多次殴打一人或一次殴打多人、殴打残疾人、孕妇、未满14周岁的人或60周岁以上的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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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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