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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人走了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09-28 14:32:0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报警,再委托律师,主张赔偿
  •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诉求?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具体情况怎么样的,给你解答。
  • 人身被侵害,这个要直接报警。
  • 你好,你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呢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报警没
  • 报警,让警方把人找出来
  • 被人打了,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并积极进行调查,之后给予违法行为人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受害人也可以要求违法行为人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 被打伤可以先报警处理,对殴打的人进行拘留、罚款处理,同时还可以提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人申侵权损害赔偿。若构成刑事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按故意伤人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如果被人打了怎么要求赔偿
    1、如果被人打了,一般可以私下协商赔偿:
    (1)如果损伤达不到轻微伤的程度,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如果损失达到了轻伤或者重伤的程度,被打的人便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承担的民事赔偿一般在刑事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中提出,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或先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被人打怎么走法律程序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
    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强制措施。
    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 具体说下细节帮到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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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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