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让我撤诉

婚姻家庭
2023-09-28 16:07: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现在需要我们帮您做什么
  • 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
  •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了有记录,根据《民事诉讼法》,撤诉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了,就算判决书还没有生效的,也不能申请撤诉了,判决之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离婚开庭当场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让当事人先撤诉有以下原因:
    1、一般离婚起诉,第一次法院都不予以支持的。
    2、只要还有挽回婚姻的可能,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
    3、如果一定要离婚的话,最好重新整理资料,再次起诉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财产等问题了。
    法律规定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了有记录,根据《民事诉讼法》,撤诉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了,就算判决书还没有生效的,也不能申请撤诉了,判决之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离婚开庭当场可以撤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你好 撤诉理由是什么呢
  •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时原告的权利,是否撤诉,由原告自己自愿决定。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